为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科学有效地做好诺如病毒防控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楚雄师范学院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应急处理长效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发生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置,及时控制疫情蔓延扩散,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原则
根据“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原则,在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充分认识诺如病毒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科学、统一地做好诺如病毒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组织管理
根据《楚雄师范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诺如病毒防治工作由学校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各学院、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防”——预防为主
1. 诺如病毒传播途径
(1)摄入污染的食物、水
(2)接触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
(3)接触污染的手、物体或用具
(4)接触呕吐产生的气溶胶等
(5)牡蛎等双壳贝类可以富集海水中的诺如病毒,为高风险食物;食源性传播所致疫情多数由感染诺如病毒的厨工污染食物所致。
2.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诺如病毒疫情动态,保持与上级部门的联系,随时获取信息,做好疫情预测、预警和通报。
3. 学校卫生所要按照卫生部门要求,对校内医务人员进行防控知识培训,配合党委宣传部做好诺如病毒知识宣传活动。发现疫情时,及时与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并配合开展工作。
4. 党委宣传部组织并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网络、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板报、专题讲座等多种渠道,宣传诺如病毒防控有关的科学知识。
5. 后勤总务部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及生活饮用水的管理工作;环卫中心定期对校园公共环境卫生清扫、消毒;餐饮中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抓好饮食卫生,加强对食堂的卫生管理,工作人员严格注意个人卫生,一旦发病立即调离工作岗位。针对教学楼、食堂等重点公共场所,保卫处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6. 学生处做好学生的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协助当地政府和卫生、疾控部门处置校内学生疫情,并做好疫情发生时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心理疏导工作。
7. 教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8. 师生员工预防措施:
(1)锻炼身体,均衡饮食,提高身体抵抗力。
(2)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
(3)食品密封保存,喝开水、吃熟食,生吃瓜果要洗净,不吃生的或半生的食物,尤其不要生食贝类等海、水产品;减少校外就餐,尤其是无牌无证的街边小店。
(4)流行季节避免去人多的公共场所,减少感染风险。
(5)师生出现发热、腹泻、呕吐等症状,应积极就诊,如确诊传染病需隔离治疗并立即报告学校。
(二)“查”——监控排查
1. 各二级学院认真开展晨检/午检,落实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如发现病因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者,应及时报告学校卫生所。
2. 学生处特别是学生社区,充分发挥学工管理系统作用,密切关注学生的出勤动态,及时掌握生病学生情况。如发现病因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者,应及时报告学校卫生所。
3. 各部门要严密关注本部门师生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情况,并加强对校内临时工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4、卫生所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立即向上级部门及疾控中心报告。
(三)“报”——及时报告
1. 实行“及时”报送制度,即“有事立即报告”。如有情况,各单位必须及时、准确上报,如有漏报、瞒报、延报,予以问责。
2. 按照逐级上报的制度,根据相关要求,卫生所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上级部门及疾控中心,根据上级部门指导开展工作。
3. 学校防控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校内防控信息的审核、发布,校内各媒体不得随意传播、发布有关防控工作的信息。
(四)“治”——隔离治疗
1. 学校如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立即按照卫生部门要求,送至上级医院确诊隔离治疗。已经确诊的学生要隔离治疗,暂停上课,回家休息到症状消失3天后再返校,避免交叉传染。同时,对病人、疑似病人的吐泻物和污染过的物品、厕所等进行消毒。
2. 患者居家休息期间,应使用独立的食品用具,最好不与家人共同进餐。尽量独立使用厕所,同时注意厕所的清洁、通风。避免与家人密切接触。患者的腹泻或呕吐物应使用含氯制剂进行消毒,食品用具可通过煮沸30分钟进行消毒,处理污染物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3. 诺如病毒急性胃肠炎为自限性疾病,病情轻微,病程一般为2~3天,无后遗症。目前尚无特效抗病毒药物,以对症或支持治疗为主,可用糖盐水或口服补液盐进行补液,如果吐泻症状严重,应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楚雄师范学院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