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根据2023年5月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与各学院、各部门签订的《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23年度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按照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时检查与各部门自检自查相结合的原则,现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自检自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楚雄师范学院2023年度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请各学院、各部门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并撰写自检自查报告。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对照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
二、请各学院、部门将自检自查报告、百分考评标准(自评)表于2024年1月11日下午17:30前书面报送到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暨花果山校区尚行楼1—21。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附:2023年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百分考评标准(自评)表
此通知
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