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末安全大检查

发布时间:2024-01-05文章来源:保卫科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秋季学期末及寒假春季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寒假期间校园安全,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末校园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1月4日上午,由陆华副校长、江枫副校长担任组长,保卫处、后勤总务部、资信处、教务处、学工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分组对校园进行安全排查。

 

本次安全检查分为四个组,第一组由副校长江枫、保卫处处长袁宏刚负责,对学生食堂阳光美食城的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加工与贮藏等方面进行检查;第二组由副校长陆华、资信处处长叶晓波负责,对实验室安全、危化品使用与存放、特种设备等方面进行检查;第三组由学生处处长李飞负责,对学生宿舍环境卫生、学生用电、违禁物品等方面进行检查;第四组由保卫处副处长彭伟负责,对校区建筑设施安全进行检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及时告知有关负责人,并制定相关解决方案,要求各单位限期整改,保卫处等监管单位做好督查回访工作,保障安全隐患消除到位。

 

 

检查过程中,江枫副校长强调校园安全责任重大我们要积极保障师生安全用电、用气、用水、用火等方面必须高标准严管理。要形成标准化、常态化、制度化安全管理体系,严查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解决方案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打印责任编辑:范坤梅